道路专业考试复习教程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考试纲要】
1.掌握道路功能分类和道路分级、设计车辆、设计速度、交通量、建筑限界、抗震设计等基本概念。
2.掌握路线设计中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的分析与运用。
3.掌握城市道路工程无障碍设计的内容和方法。
4.熟悉现行标准、规范中有关路线设计的内容及其主要技术指标的规定。
5.了解道路勘测设计的阶段和任务。
【复习提示】
1.复习要点
主要考点:
道路功能、设计车辆、设计速度与运行速度、交通量、设计交通量、设计小时交通量、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设计通行能力、建筑限界等基本概念;公路技术分级的依据和城市道路分级的依据;设计车辆的作用;设计速度的作用;运行速度在路线设计中的应用;设计交通量与设计小时交通量的作用;安全性评价的定义与作用;交通量折算;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的分析与运用;各级公路与城市道路的净空要求;道路抗震设计的要求;道路技术标准的决定因素;城市道路工程无障碍设计(盲道、缘石坡道、坡道和梯道等)的内容和方法;现行标准、规范中有关路线设计的内容及其主要技术指标的规定;道路勘测设计的阶段和任务。
考试重点:
道路功能与道路分级;道路设计依据;交通量与车道数计算;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的分析与运用;城市道路工程无障碍设计的内容和方法。
案例考点:
建筑限界横向宽度;交通量、设计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分析;车道数计算;无障碍设计。
2.规范依据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3.1公路分级、3.2设计车辆、3.3交通量、3.4服务水平、3.5.速度、3.6建筑限界、3.7抗震”。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中“2公路分级与等级选用、3公路通行能力”。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 中“3.1道路分级、3.2设计速度、3.3设计车辆、3.4道路建筑限界、3.5设计年限、3.7防灾标准”及“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中“3基本规定”。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中“3.1缘石坡道、3.2盲道、3.3无障碍出人口、3.4轮椅坡道、4.1实施范围、4.2人行道、4.3人行横道、4.4人行天桥及地道、4.5公交车站、4.6无障碍标识系统”。
《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10)178号)中“1公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和2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木格式及内容要求”。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中“1、可行性研究 2、设计阶段 3、初步设计4、技术设计 5、施工图设计”的编制要求。
【重点知识】
一、掌握道路功能分类和道路分级
1、道路功能的划分
道路功能是道路在路网中为出行提供畅通直达、汇集疏散和出入通达的交通服务能力。
我国《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将公路按功能划分为干线公路、集散公路和支线公路三类。干线公路又分为主要干线公路和次要干线公路,集散公路分为主要集散公路和次要集散公路。
干线公路具有畅通直达功能,主要满足可通达的要求,交通流不间断,交通质量高(速度、安全等)。连接大中城市,交通枢纽等,提供中长距离、大容量、高速度交通服务。
集散公路具有汇集疏散的功能,主要收集和分流交通,为公路周围的区域提供交通便利,这类交通要求的车速相对较低。集散功能可能与连接功能有部分重合。
支线公路具有出入通达功能,主要为满足居民的活动,行走,购物要求等,因此对速度没有高的要求,主要强调可达性。
公路设计应按地区特点、交通特性、路网结构综合分析确定公路功能。公路功能在决定路网衔接与出入口控制方式以及确定公路技术等级和技术标准方面起主导作用。
图1.1.1从概念上对各种功能的道路在可通性和可达性关系方面作了示意说明。
图1.1.1 道路功能划分示意图
由图1.1.1可以看出,干线道路强调交通直达运行的可通性,地方道路则强调了地方出入口功能,满足人们生活、交往需要,而集散道路均衡地提供了可达性和出入口两方面的服务。
设计中必须考虑公路的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对道路的要求,全面理解道路的功能有助于设计者合理决定路网衔接与出入口控制方式,合理选择道路技术等级、设计速度和几何标准。
2、公路技术等级划分
1)公路分级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根据交通特性和控制干扰的能力,将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及四级公路等五个技术等级,见表1.1.1所示。
(1)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高速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15000辆小客车以上。
(2)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一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15000辆小客车以上。
(3)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二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为5000~15000辆小客车。
(4)三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三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为2000~6000辆小客车。
(5)四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双车道四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2000辆小客车以下;单车道四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400辆小客车以下。
公路技术分级 表1.1.1
公路等级 | 公路特性 | 控制干扰能力 | 设计交通量(pcu/d) |
高速公路 | 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 全部控制出入 | >15000 |
一级公路 | 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 部分控制出入(干线一级) 接入管理(集散一级) | >15000 |
二级公路 | 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 可加宽硬路肩的方式增设慢行车道 | 5000~15000 |
三级公路 | 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 允许拖拉机等慢行车辆和非机动车使用行车道 | 2000~6000 |
四级公路 | 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 | <2000(双) <400(单) |
2)公路等级的选用
公路等级应在论证确定公路功能的基础上,结合项目所在地区的综合运输体系、远景发展规划及设计交通量论证确定。并遵守以下原则:
(1)主要干线公路是公路网中的主通道,功能层次最高,应选用高速公路。
(2)次要干线公路作为主要干线公路的补充,应选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
①设计交通量达到15000辆小客车/日时,宜选用一级及一级以上公路。
②设计交通量达到10000辆小客车/日时,且沿线纵横向干扰较大,宜选用一级公路。
③设计交通量低于15000辆小客车/日时,可选用二级公路。
(3)主要集散公路的功能是连接干线公路与支线公路,宜选用一、二级公路。
①当设计交通量达到15000辆小客车/日时,可选用一级公路。
②设计交通量达到5000~15000辆小客车/日时,可选用二级公路;设计交通量达到10000辆/日,且沿线横向干扰较大时,宜选用一级公路。
③设计交通量低于5000辆/日时,宜选用二级公路。
(4)次要集散公路服务于县乡区域交通,宜选用二、三级公路。
①当设计交通量达到5000辆小客车/日时,宜选用二级公路。
②当设计交通量低于5000辆小客车/日时,宜选用三级公路。
(5)支线公路宜选用三、四级公路。但当设计交通量达到5000辆小客车/日时,宜选用二级公路。
(6)当既有公路不能满足功能需要时,应结合公路网发展规划,有计划地进行改建。
对纵、横向干扰少的干线公路,宜对选用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进行论证,若选用一级公路,则必须采取确保较高运行速度和安全的措施。对大、中城市城乡接合部及混合交通量大的集散公路可选用一级公路,其里程不宜过长、设计速度不宜太高,且应设置相应设施以保证通行能力和安全。当二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时,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当二级公路作为城乡接合部及混合交通量较大的集散公路时,应视混合交通量大小设置慢车道,且设置相应设施以确保通行能力和安全。
一条公路可根据其功能和设计交通量等情况分段采用不同的公路等级、设计速度及车道数,但应结合地形条件选择合适的变更地点。
3、城市道路分级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按照道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将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1)快速路:应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应实现交通连续通行,单向设置不应少于两条车道,并应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2)主干路: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应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3)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应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4)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应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在规划阶段确定道路等级后,当遇特殊情况需变更级别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当道路为货运、防洪、消防、旅游等专用道路使用时,除应满足相应道路等级的技术要求外,还应满足专用道路和通行车辆的特殊要求。
城市道路设计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为:快速路、主干路应为20年;次干路应为15年;支路宜为10年~15年。